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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制度百年变革的成就和经验

日期:2022-01-06 11:32来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次阅读

土地是农业之本、财富之源,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土地制度的建设。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制度变革,在推动革命与建设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回顾和总结百年土地制度变革成就和改革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对于增强把握新阶段土地制度建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制度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与其深得民心的土地制度密切相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不同时期中国特色土地制度,取得历史性成就。

革命时期的土地制度变革,“赢得了农民”,取得了政权。在中国千百年的封建制度中,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广大贫苦农民受地主劳役和商人盘剥。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我们党就认识到广大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而土地是农民支持和参加革命的重要动力。“八七会议”正式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1928年12月制定了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和1931年颁布了《兴国土地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土地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改变了封建的土地关系,赢得了人心,激发了农民群众支持革命的积极性,壮大了革命力量。抗日战争时期,党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双减双交”土地政策,提高了农民抗日的积极性,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夺取全面胜利和建立政权,党在解放区开展了土地改革,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解放战争提供了巩固的后方和力量源泉,成为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建设时期的土地制度变革,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成功道路。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农民拥有土地的所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到1952年底,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过渡时期,我们党力图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打开崭新局面,土地从农民个体所有,发展演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人民公社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开放时期的土地制度变革,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小岗村“大包干”拉开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将集体垄断的农地产权制度转变为两权分离的农地产权制度,在不改变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放活农地承包经营权激发了农民的经济活力,为农业投资增长和农业生产力发展提供动力源泉。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建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改革之后的土地制度不仅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还为配置工业用地、创办园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创造了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奇迹。

新时代的土地制度改革,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进入新时代,为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城乡之间一体化融合发展,扩大内需,党中央推行了一系列土地制度改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三权分置”制度。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更为具体地提出要“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作出部署。2019年,中央围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其目的是为充分释放市场要素活力,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制度变革的历史经验

回望百年党的历史,我们党的百年土地制度演变史,是一部以土地赢得农民和富裕农民、以土地稳固和壮大江山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生动体现。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必将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土地制度变革工作的全面领导。百年党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围绕革命、建设、改革等中心任务,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土地制度变革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能及时制定符合中国实际需求的土地制度和政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对土地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

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中国土地制度变革。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推动土地制度变革不断创新发展,制定出一个又一个符合现实需求的土地制度。继续前行,我们仍然要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中国土地制度变革持续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土地制度变革的鲜明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百年土地政策,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不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农民问题和农村工作,依据国情农情确定不同时期农村工作重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融入革命洪流,为新中国成立提供了重要力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土地制度改革,以创新回应挑战、以探索推动发展,展现了充满活力、锐意进取的改革风貌。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土地制度变革的鲜明本色,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始终坚持制度变革与实践紧密结合。制度根植于实践、来源于实践,从实践中获取源源不断的动力,再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我们党领导土地制度变革所形成的各时期的土地制度和政策,就来源于各时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推动土地制度变革,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支撑。

(作者:杜丹宁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