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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海城市干部日常考核建立“双档案”

日期:2020-11-10 09:15来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次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海城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鞍山市委管理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档案实施办法》等条例办法,在干部档案基础上专门建立了干部考核评价档案,按照“一人一档”方式,重点收集各镇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实绩考核以及征求意见反馈和奖惩等八类重要材料。

其中,在平时考核材料方面,注重收集开展无任用调研、上级对口单位反馈的评价材料以及各类培训等表现材料;在年度考核方面,注重收集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定性评价等次评定结果、个人评价、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结果报告等材料;在专项考核材料方面,注重收集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重要专项任务、重点工作安排,重大项目落地、重点工程推进、“8890”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情况的评价材料或鉴定材料;在任期考核方面,注重收集任期工作总结、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核结果报告、选举结果等材料;在政治素质考察类材料方面,注重收集干部日常政治表现,政治表现测评结果以及党内集中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等相关材料;在工作实绩考核类材料方面,注重收集承接实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四必”审核材料方面,注重收集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情况和信访举报等方面结论性意见;同时,将纪委监察、巡视巡察、政法、审计、环保、公安、计生、信访等部分征求意见反馈材料以及个人分管工作取得的荣誉表彰、受到的惩处相关材料等纳入档案之中。此外,将此项工作与年轻干部工作有机结合,从“优秀年轻干部战略储备库”中择优建立考核评价档案。

组织部门将根据档案内容不定期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提出干部调整配备建议。截至目前,全市800余名镇局级领导干部和35名优秀年轻干部全部建立考核评价档案,累计收录各类资料9700余份,为海城市委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供了办法和遵循。截至目前,已有40余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得到进一步提拔任用。

(海城市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