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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制定组织工作“1+10”系列措施 以制度创新为全面振兴新突破蓄势聚能

日期:2024-02-09 08:30来源:辽宁先锋次阅读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工作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意见》印发,《意见》从加强干部、人才、基层党建、考核等工作方面制定10个配套文件,着力推动组织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精准定位、积极作为,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在“1+10”系列措施中,为筑牢实干担当促振兴的思想根基,辽宁省将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培训,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和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等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

  健全干部工作机制,建设堪当振兴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导向识人、需求导向选人、事业导向用人,落实好干部发现使用机制。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常态化开展无任用调研、担当作为情况专题调研,大力提拔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围绕重大战略实施、重点产业发展,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重要专题培训。整合优化工作实绩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以考促干、奖优罚劣。着眼风清气正,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重点岗位干部管理监督。

  创新引进用好人才制度机制,集聚各类人才引领驱动振兴发展。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每年培养支持一批各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团队),聚焦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组织“兴辽英才”设立科研项目,推动解决一批“卡脖子”难题。大力推进人才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吸引集聚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落实生活补贴、住(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创新创业。

  构建基层党组织高效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三年行动中担重任、当先锋。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实施新一轮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计划。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积极推进“幸福新社区”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开展强党建促发展系列行动,其中包括在国企开展“强党建、兴国企、促振兴”专项行动,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在机关开展“强党建、创模范、谋发展”专项行动,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