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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探索出一条乡村振兴新路子

日期:2023-09-22 08:30来源:辽宁日报次阅读

  今年以来,本溪满族自治县坚持党建引领,抢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机遇,以实施“绿色银行”乡村共富工程作为积极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的重要抓手,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红松种植产业,不断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闯出一条集体强、产业兴、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一盘棋”绘好全局推进作战图

  与以往的产业发展较为散弱的特点不同,本溪县实施“绿色银行”乡村共富工程更多地体现出组织性、秩序性、全局性,将这项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今年年初以来,本溪县充分发挥‘八山一水一分田’资源优势,靠山吃山,顺水行舟,抓住集体林权改革有利契机,大力发展红松种植产业,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本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陶冶说。县委主要领导研究谋划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实行“周调度、月汇报”工作机制,县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会议8次,切实加强对实施“绿色银行”乡村共富工程的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成7个调研组,对全县98个村的林地分布面积、林地权属及雪压木迹地采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进行分析研判,摸清全县林地资源家底。持续推进“一乡镇一规划、一村一方案”机制,指导全县12个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用好辖区内林地,培育打造红松种植产业。坚持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组织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县委组织部联合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9个部门,将实施“绿色银行”乡村共富工程纳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实施方案,作为重要内容,通过组建党群共富责任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建立产业联合党组织等方式,进行红松种植产业经营,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挖掘优势、盘活资产。

  “一股劲”打好党群共富主动仗

  发展村集体经济光有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市场前景和专业化运作。为此,本溪县抓住林权改革机遇,鼓励林权所有者采取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至村集体,通过土地入股、土地租赁的方式,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委托公司、林场和种植大户等实体经济主体开展合作、统一经营,由村集体委托公司、合作社和经营大户等实体经济主体开展规模经营,发展红松种植和配套林下经济,推动小市镇、清河城镇、草河城镇等5个乡镇盘活集体林地近2000亩。通过政策倾斜、技术培训等,打造了东营坊乡荒沟村、清河城镇东阳村等示范典型,有效提高了综合效益。

  本溪县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实行“村集体+实体经济主体+农户”的抱团发展模式,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实体经济主体开展经营,按照股份比例参与林地经营收益分配,建立起党组织、实体经济主体、农户合作的利益共同体,提高了林农利用资源。

  “县里采取党组织引领,实体经济主体管理这种运作模式,让闲置的资金、土地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不仅打破了村集体的能力限制,还让项目具备了长久的生命力。”本溪县清河城镇党委书记王纯丽感慨。目前,全县已经通过“村集体+实体经济主体+农户”经营模式发展红松种植,预计推动集体经济增收150余万元,带动群众就业300余人。

  “一把尺”量出绩效提升新高度

  本溪县委把壮大集体经济成效作为检验工作落实的成果,切实强化考核管理,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各村林地资源分布不均衡等因素,实行加分制考核,制定《关于对推动林地流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从组织健全、经营模式、效能发挥、典型引领等5个方面对考核目标、考核标准、分值进行细化,确定考评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评,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将推动林地流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作为“书记工程”,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实绩考核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村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评先评优、教育培训挂钩,切实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县委组织部还定期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绿色银行”乡村共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为工作平稳推动保驾护航。要求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不断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通过积极开展“阳光三务”工作,及时公开“绿色银行”乡村共富工程收支情况,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村民监督。

  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作用,将开展“绿色银行”共富工程与开展乡村组织振兴“一品五建”创建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组织村党组织书记采取“述职+答辩”的方式,评选出“红映枫乡”产业强村、富民旺村、治理优村、文明新村和宜居美村一、二、三等奖,为获奖的村党组织注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资金3.5万元,达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